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
一、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、研判形势、互通情报、交流经验,实现信息共享。
二、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。组长由学校党务负责人担任,成员由各支部书记、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,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。
三、职责分工
1.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。
2.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,履行好指导、组织、协调、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。
3.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。
四、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,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、6月中旬、9月中旬、12月中旬进行,特殊情况随时召开,形成联系顺畅、反应灵敏、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。
五、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学校党办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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